企业首贷配套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023-03-03 16:56 3313 人阅读 收藏

项目说明:

加快拓展首贷户,鼓励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实施“银行减免+政府贴息”,对注册地在盐田区且2022年6-12月从盐田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在其获得市级2%贴息补助后,区级再给予2%同等力度配套贴息补助,单户企业配套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满足“首贷户”要求,即在2022年5月31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从未有过贷款业务(含票据贴现)记录,且在2022年6至12月从盐田辖区内商业银行获得首笔贷款,该笔贷款已根据《深圳市2022年“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获得市级相关贴息补助。(“首贷户”名单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实际发放补贴对象为准)

(三)申报主体获得的市区两级财政贴息扶持金额以企业申请贷款实际产生利息为上限。


申报材料:

(一)企业首贷配套贴息项目申请书原件(签字、盖公章);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申报主体接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应为盐田区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五)申报主体2022年6-12月从盐田辖内商业银行获得首笔贷款,且该笔贷款已经获得市级2%贴息补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借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本借款获得市级贴息补助的收款凭证)。

(六)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7日-2023年9月28日

标签:首贷户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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