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023-08-05 16:48 1809 人阅读 收藏

项目说明

对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深圳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委托贷款的,按其上年度1月1日至上年度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最高30%,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1.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关系需在福田区,需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区综合指标不少于500万元;
3.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以单笔贷款为限,如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为同笔贷款;
4.贷款项目申请前需已还本付息且未在其它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支持;
5.贴息金额以银行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申报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税务部门开具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5、贷款合同;
6、银行出具的借款和还本付息等凭证;
7、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清单证明
8、企业承诺函

申报时间
2023-07-10至2023-08-10
标签:商业发展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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