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2021年第一批贷款贴保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2021-07-14 10:49 2241 人阅读 收藏

、扶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一)支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向深圳市银行合法获得新增贷款所产生的担保手续费(服务费),按实际担保费用的100%给予担保补贴:

(一)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2021年累计可申报担保补贴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2021年累计可获得的担保费用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担保机构需与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达成合作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本次符合申报条件的担保机构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限企业名义获得担保,申请本次贷款贴保项目之前已结清贷款本金、利息以及担保费。

(四)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担保费用补贴,贷款期限和担保补贴期限均为一年以内(含)。

(五)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金融备案通过。

(二)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三、 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一批贷款担保补贴资金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复印件)。

(四)贷款银行出具的日期在规定范围内的贷款合同,相关放款、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五)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模板见附件2,原件)。

(六)贷款期间至项目申报日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七)担保合同(复印件)。

(八)担保费用发票(复印件)。

(九)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0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复印件)。

(十一)承诺协议书(模板见附件3,原件)。

(十二)区科技创新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标签:光明区贷款贴息贴息贴保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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